通知公告
公示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18〕24号),现将北京市垂杨柳医院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验收内容为:将已许可使用的1台UNIQ FD20型血管造影机(125kV/1000mA)搬迁至新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1层南侧的导管室1使用;在该楼3层西北侧导管室2新增使用1台Artis Q biplane型血管造影机(125kV/1000mA);在该楼4层西北侧的导管室3新增使用1台Artis Q ceiling型血管造影机(125kV/1000mA)。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1390121312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验收报告(含移机)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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