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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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医院规章

第七章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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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临床诊疗,实施人文关怀,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第四十条 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 者的检查项目不符合医学常规的,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四十一条 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 检验报告,提高准确率,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发现检 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第四十二条 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 查询结果,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 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第四十三条 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违 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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