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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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医院规章

第五章 护士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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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 素质 , 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 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二十九条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 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 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三十条 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发现患 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 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


  第三十二条 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 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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