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文章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于2002年5月1日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为适应国家机构改革
进行第四次修正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
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
“ 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具体分类为: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性肿瘤,11种
职业性皮肤病,9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职业性传染病,5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职业性眼病,3种
其他职业病,3种
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有用人单位: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主体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有职业史: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有接触史: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法定: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须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劳动者应如何自我保护?
劳动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倡导健康的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
1.上岗前要签订劳动合同;
2.遵守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3.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4.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
5.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6.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或通过媒体、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职业病防治事关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者需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责任,做好职业病防护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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