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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廉医大讲堂】以案释纪(第二期)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意识,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医院将选取近年来医疗卫生系统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高压、常震慑、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典型案例
重复性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欺诈骗保
2023年广东某医院结石科、骨一科负责人分别涉及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骗取医保基金等犯罪事实被判刑。其中被告人赵某朋作为结石科负责人及科室主任医生,在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与其同伙涉及重复使用斑马导线的数量为138条,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50696元;重复使用套石网篮数据为6个,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056元,合计157752元。被告人周某东作为该医院骨一科的负责人兼主治医生,在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重复使用射频针的数量为214条,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24880元。
最终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周某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二、被告人赵某朋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
1名医生被判刑
2021年11月10日,大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某村村医赵某某乱收取费用”的群众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天星镇某村卫生室村医赵某某在2021年1月1日至11月期间存在多次开具阴阳处方、串换药品、在医保系统虚传橘红痰咳颗粒等七种药品的违法事实。2022年3月,县医保局依据《服务协议》向村医赵某某追回违规费用66031.65元,处违约金14324.62元,并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通报。
医保局并将村医赵某某涉嫌欺诈骗保的线索移交大关县公安局。经审理认为,村医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开处方、串换药品、在医保系统虚传药品等方式诈骗医保基金,诈骗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赵某某有自首情节,退赔了全部案款,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0元。
案例解读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规定,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的原则,合理使用医用耗材。非植入类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当符合医疗技术管理等有关医疗管理规定。使用科室或部门要确保医用耗材在科室或部门的安全和质量。
纪法提醒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配合,每个人都要对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特别是医务人员更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切不可利用职业之便牟取违法利益,背离医者应有的职业道德,用“金钱”换“法网”。
资料部分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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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伤骨科(骨一科)